外賓來訪
國立宜蘭大學短期訪問學者邀請與接待作業
2019.7.10 國際事務處編修 壹、作業項目整合說明表
關於本項短期訪問學者邀請與接待作業如有任何疑問, 歡迎聯繫國際事務處,吳廷澤先生(分機7929,Email: ttwu@niu.edu.tw)。
貳、詳細作業流程
【Step 1 校內提出申請、出具邀請函】 一、請依「國立宜蘭大學短期訪問學者邀請與接待作業要點」規定,訪問學者需檢具(1) 研究計劃 (2) 相關著作 (3) 履歷表,並由接待教授填具「來訪學者資料表」與「接待來訪學者同意書」,經系所或相關一級單位同意後,將資料送國際事務處彙整,再由國際事務處發邀請函及提供所需之協助。
二、若邀請對象為大陸學者,建議於學者來臺前2個月向國際事務處提出申請,以免入臺證申請作業過於繁複,耽誤期程。
【Step 2 申請補助】(申請經費補助者適用) 三、所聘請的國外專家學者需要停留本校至少3天,並給予2場以上的公開演講、研習或座談,請詳列演講、研習或座談之時段與主題。
四、申請表核章完成後,國際事務處將授權補助金額至院或老師帳戶,由申請教師依補助項目自行核銷。
【Step 3 申請入臺證】(大陸地區來訪學者適用) 一、入臺證申請相關文件
目前皆採線上申請,請學者另外提供下列檔案,國際事務處將代為線上申請。
1.在職證明(需蓋對方學校的校印)JPG檔
2.大陸居民身分證正、反面JPG檔(彩色)
3.大頭照JPG檔(白底彩色,依護照尺寸標準)
(三)保證書
(四)團體名冊
(五)知情同意書
請詳細閱讀內容,於「本人已閱讀並接受上述同意書內容」處打勾,核章後送至國際事務處。
註:如果是要來臺一年以上且需多次出入境的話,依目的有分"教學"或"研究"兩種,教學須經過校教評會審查,研究的話要再補上"科技部延攬大陸專業人士申請書"&"一年多次出入境理由書"
(六)聲明書
※請注意:行程有任何變更(含日期或參訪內容),請務必立刻重新提供本表給國際事務處即時上線更正,以免本校受罰!
二、入臺證繳費
(一)前述文件送達國際事務處後,我們即會送用印,然後逐一上傳移民署網站申請入臺證。
(二)移民署審核通過後,我們會再通知申請教師提供資料線上刷卡。
(三)刷卡成功後即可下載電子收據及入臺證電子檔,國際事務處會再將檔案email給申請教師。至此即完成入臺證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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