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賓來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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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宜蘭大學短期訪問學者邀請與接待作業
壹、作業項目整合說明表
關於本項短期訪問學者邀請與接待作業如有任何疑問, 歡迎聯繫國際事務處,劉曉怡小姐 (分機7929,Email:hylau@ems.niu.edu.tw)。
貳、詳細作業流程
【Step 1 校內提出申請、出具邀請函】
一、請依「國立宜蘭大學短期訪問學者邀請與接待作業要點」規定,訪問學者需檢具 (1) 研究計劃 (2) 相關著作 (3) 履歷表,並由接待教授填具「來訪學者資料表」與「接待來訪學者同意書」,經系所或相關一級單位同意後,將資料送國際事務處彙整,再由國際事務處發邀請函及提供所需之協助。 二、若邀請對象為大陸學者,建議於學者來臺前2個月向國際事務處提出申請,以免入臺證申請作業過於繁複,耽誤期程。
附件:
【Step 2 申請補助】(申請經費補助者適用)
一、如欲申請補助,請依「國立宜蘭大學補助國外專家學者研究訪問或講學要點」辦理。 二、經院務會議/通教會會務會議通過後,另行提出國立宜蘭大學補助國外專家學者研究訪問或講學申請表。 三、所聘請的國外專家學者需要停留本校至少3天,並給予2場以上的公開演講、研習或座談,請詳列演講、研習或座談之時段與主題。 四、申請表核章完成後,國際事務處將授權補助金額至院或老師帳戶,由申請教師依補助項目自行核銷。 五、活動結束後需繳交國立宜蘭大學補助國外專家學者研究訪問或講學成果報告至國際事務處。
附件:
【Step 3 申請入臺證】(大陸地區來訪學者適用)
一、入臺證申請相關文件 目前皆採線上申請,請學者另外提供下列檔案,國際事務處將代為線上申請。 1.在職證明(需蓋對方學校的校印) JPG檔 2.大陸居民身分證正、反面JPG檔(彩色) 3.大頭照JPG檔(白底彩色,依護照尺寸標準) (二)專業活動計畫書 (三)保證書 (四)團體名冊 (五)知情同意書 請詳細閱讀內容,於「本人已閱讀並接受上述同意書內容」處打勾,核章後送至國際事務處。 註:如果是要來臺一年以上且需多次出入境的話,依目的有分“教學"或“研究"兩種,教學須經過校教評會審查,研究的話要再補上“國科會延攬大陸專業人士申請書"&“一年多次出入境理由書" (六)聲明書 (七)行程表: 31日(含)以下之逐日行程表 或 31日以上之日期區間行程表 (學校不可辦理觀光行程,若有該行程須轉由旅行社代辦)
※請注意:行程有任何變更(含日期或參訪內容),請務必立刻重新提供本表給國際事務處即時上線更正,以免本校受罰!
二、入臺證繳費
(一)前述文件送達國際事務處後,我們即會送用印,然後逐一上傳移民署網站申請入臺證。 (二)移民署審核通過後,我們會再通知申請教師提供資料線上刷卡。 (三)刷卡成功後即可下載電子收據及入臺證電子檔,國際事務處會再將檔案email給申請教師。至此即完成入臺證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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